2013年度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通知
一、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含深圳户籍人员)条件:
1、在深就业并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
2、按规定缴交深圳市社会保险费。
3、取得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2013年度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含复审换证)。
二、个人补贴申报程序:
(一)网上录入信息。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系统https://sz12333.gov.cn/NMGLDOutWeb/login.jsp录入个人信息并打印《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核对签名,或申请人直接到发放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鉴定所,由技能鉴定所协助申请人录入个人信息并打印《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经申请人核对确认签名。
(二)提交申请材料:①《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②身份证、③社会卡、④申请人在深圳开户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及银行证明),⑤培训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验原件,留复印件)。通过技能竞赛方式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无须提交发票。
(三)公示。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有关材料,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官方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公示5天。
(四)异议处理。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受理单位复核。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取消其补贴资格;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支付补贴。
(五)支付补贴。符合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开具支付令,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三、申报时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除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申请表上外,其他提交材料不要裁剪,尽量要求复印在同一A4纸(正反面)都行;
2、失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专项能力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不可申请培训、鉴定补贴。
3、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书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4、每人可享受一次补贴,一年内取得多级别证书者将按最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进行补贴。
5、通过职业技能竞赛方式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均不享受鉴定补贴。在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习期间和通过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取得证书的个人不享受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6、申请企业或申请个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已享受广东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补贴等同类补贴的不重复享受
本鉴定所工种(移动电话机维修员)培训补贴标准为初级:1100元;中级:1350元;高级:1600元;技师:2000元;高级技师:2200元。
鉴定补贴费用:按我市物价部门核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给予全额鉴定补贴。
联系人:周小姐
咨询电话:0755-83656831
申报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统建楼1栋6楼611(深圳市兰德移动电话维修职业技能鉴定所)
详情通知公告:
http://www.szhrss.gov.cn/ztfw/rcpy/tzgg/pxbt/201309/t20130922_22151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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