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补贴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 (一)非深圳市常住户籍; (二)申请年度在本市就业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卡; (四)申请年度内参加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市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答:依据《补贴办法》第十四条,个人申报分网上申报和资料确认两个步骤: (一)网上申报,通过深圳人力资源保障网(http://nmgpx.sz12333.com.cn/NMGLDWeb/login.jsp)填写并打印带有条形码的《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 (二)资料确认,按就近原则,申请人可到指定的鉴定所或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交《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身份证、社会保险卡、职业资格证书 (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本人在本市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开户的活期存折(银行卡及银行证明)等申报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受理单位应向申报人出具回执。在这里提示申请人,在提供银行账户前应先到银行确认银行账户信息准确有效;若申请人提供上述银行的储蓄卡(非信用卡), 则需要出具银行证明,银行证明应包含以下内容:1、持卡人姓名,2、卡号,3、银行盖章。在银行柜台办理业务即可获得该证明。
答:(一)企业培训的,补贴100元 (二)获专项职业能力证的,补贴200元; (三)获职业资格证的,按级别分类补贴:初级450元、中级600元、高级750元、技师以上1200元。
答:(一)属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特殊工种的(来深建设者补贴文件附件),按物价部门制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给予100%补贴; (二)特殊工种之外的普通工种,按物价部门制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给予50%补贴。
答:(一)深圳市常住户籍或非深户但在深圳连续缴交两年以上养老保险: (二)申请年度内取得市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属深圳市紧缺工种目录内的职业资格证书。
答:根据《关于发布深圳市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补贴第一批培训目录的通知》(深人社发【2010】3号)的规定,对紧缺工种进行补贴; 根据《补贴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平享受。符合补贴条件的员工在规定年度内均可享受一次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如果紧缺工种补贴高按紧缺工种标准进行补贴;如果技能培训补贴高就按照技能培训补贴标准进行补贴。 都在“深圳市来深建设者培训补贴系统”进行申报,我们的申报系统会自动进行识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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