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技能培训补贴条件
(一)非深圳市常住户籍;
(二)在本市就业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卡;
(四)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参见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已申报人员除外)
申请技能鉴定补贴条件
(一)在本市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卡
(三)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补贴原则
享受广东省“双转移”培训补贴的,不得申报深圳市来深建设者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一年内申报多次的,按最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进行补贴。
补贴标准
1、培训补贴标准:
获职业资格证的,按级别分类补贴:初级450元、中级600元、高级750元、技师以上1200元。
2、技能鉴定补贴标准:
(一)特殊工种补贴按物价部门制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给予100%补贴;
(二)普通工种补贴按物价部门制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给予50%补贴。
申报程序
(一)填写申报表:
本表可通过市人保局(http://nmgpx.sz12333.com.cn/NMGLDWeb/login.jsp)填写并打印《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也可以到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鉴定所领取《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由本人填写后,交鉴定所协助录入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系统,打印带有条形码的《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并经申请人核对签字确认。申请人同时也收取盖有鉴定所公章的受理回执单。
(二)申报提交材料:
① 提交《深圳市职业技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本表)
② 身份证复印件
③ 社保卡复印件
④本人在深圳市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开户的活期存折(或者银行卡及银行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公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有关资料,在深圳劳动保障网上公示符合补贴条件的名单。
(四)支付补贴。符合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政府有关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
申请人可到个人申报受理地点进行咨询、递交申报资料。
个人申报受理点咨询电话如下:
1、深圳市鹏程职业技能鉴定所:83377025 82132814
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市高级技工学校附楼一楼 或 福田区八卦二路612栋劳动就业大厦45-48号窗口
2、深圳市第一职业技能鉴定所:83119031
福田区上梅林越华路10号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3、深圳市第六职业技能鉴定所:83758723
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市高级技工学校附楼一楼
4、深圳市深鹏职业技能鉴定所:25576430
福田区八卦二路614栋212室
5、深圳市兰德移动电话维修职业技能鉴定所:83656831
福田区深南中路统建楼一栋3楼
6、深圳市工艺服装职业技能鉴定所:83696620
福田区深南中路兴华大厦七楼
7、深圳市协和电子职业技能鉴定所:83754049
福田区福华路29号京海花园四层南侧
8、深圳市卫生职业技能鉴定所:25162411
罗湖区贝丽南路1号龙丽花园一楼
9、深圳市第七职业技能鉴定所:26731271
南山区西丽湖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103室
10、深圳市第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29991581
宝安区二区龙井二路70号
11、深圳市龙岗区职业技能鉴定所:28903724
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9号龙岗区劳动局507室
备注:截止日期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