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规定,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按照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标准规定的方法,对本单位已正式投入运行的通信网络进行单元划分,将各通信网络单元按照其对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程度由低到高分别划分为五级。通信网络单元的分级结果应由接受其备案的电信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电信行业专家表示,分级制将给安全级别高的通信网络单元提出更高的安全防护要求,也会促使相应的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加大在网络安全方面的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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